恰逢今天又是周末,金子昂所在的四合院里发生了一个热闹事儿
那就是死对头魏高驰走了好运,领了个很水灵的姑娘回家。
正赶上老少爷们都休息,大家就聚在院子里看起了热闹。
不得不说,魏高驰领回来的小姑娘,在容貌上绝对是一等一的出挑。
唯一略有些逊色的,就是对方出身平平是乡下的孩子。
可就算如此,院里的那些小伙子也全都看的直流口水,尤其是金子昂。
这个姑娘简直是长在了他的审美上。
结果现在,最合自己心意的美人儿,竟然成了魏高驰的囊中之物,一想到魏高驰那小子有多讨厌,金子昂的心里就更不是滋味了。
“我说嫂子,你儿子可真有福啊!这么漂亮的姑娘,城里也没几个比得上的!”
毕竟是好事,大家也愿意说些好话,恭维恭维。
但是魏高驰的母亲似乎对这门亲事并不大满意,半推半就地说道:“也就那样吧,现在还没彻底定下来,领回来认认门。”
“回头要是真走到一起了,我会通知你们的。”
魏高驰的父亲觉得是挺有面子,反正他不在意这姑娘是乡下的还是城里的,只要能撑得起门面就行。
至于这个姑娘是谁,苏皓如果见到了,肯定一下子就能认出来,因为此人便是齐家村的村花——齐雪雪。
俩人是靠媒人介绍认识的,齐雪雪一心想长城里的,魏高驰一心想找漂亮的,两人就这么搭上了。
其实齐雪雪对魏高驰的了解并不多,但她实在是太想要一个城里的男人了。
而且,魏高驰在长相上也说得过去,家庭条件虽然一般般,但是冲着这城里户口和稳定的工作,齐家人都很满意。
“雪雪,我们家的房子还不错吧?”
“我上班的地方离这里也很近,回头你可以跟我过去看看。”
魏高驰就相中了齐雪雪足够漂亮,带到哪里都倍儿有面子。
所以巴不得让所有认识自己的人,都见一见这个女朋友。
但是齐雪雪对魏高驰家的房子却有点看不上,她虽然住在农村,但大房子大院十分敞亮。
而魏高驰跟父母一起住在巴掌大的四合院里,屋子就那么一小间,都有点挪动不开了。
不过虽然对条件不满意,但齐雪雪毕竟是冲着城市户口来的,想想也就忍了。
就这样,魏高驰心花怒放的把齐雪雪介绍给了邻里邻居们认识,尤其是他的师傅,那更是隆重的见了一面。
包括金子昂,魏高驰也狠狠地在他面前显摆了一番。
“金子昂,这玩意儿真是不服不行,无论什么事儿我都走在你前头。”
“看看我的对象,长得漂亮吧?!”
“回头我也帮你跟媒人说说,争取给你也找个女朋友,别老这么闲晃着,叫人家笑话。”
魏高驰看似是在替金子昂着想,但是谁都能听得出来,他这就是故意在刺激金子昂,在嘲笑他。
金子昂本就心里憋着一口气,现在看到魏高驰跑到自己面前来嚣张,心里就更闹腾了。
这齐雪雪可真是瞎了眼了,这么漂亮的大姑娘,要是能嫁到自己家来该多好呢?
就在金子昂长吁短叹之际,苏皓推着自行车进门了。
这次他特地去买了二斤海参,打算跟金子昂一起尝尝鲜。
看到院子里的大家都一副喜气洋洋的模样,苏皓有些奇怪的瞅了一眼,一下子就看到了众星捧月般的齐雪雪。
转而又看到了垂头丧气,满脸不快的金子昂。
苏皓可太懂这是怎么一回事了,心里立马就有了计较。
对于齐雪雪会跟魏高驰在一起,这件事属实是有点超乎苏皓的意料。
齐雪雪的眼光可是很高的,怎么就为了个城市户口,选择了这货呢?
还不等苏皓开口,金子昂就看到了他,快步走过来,搂着苏皓满脸欣喜的说道:“哎哟,好兄弟,你可有日子没来找我玩儿了。”
“我说你这是到哪儿忙活去了?闹了半天,给自己安排了个新自行车啊!”
尽管自行车并不是金子昂的,可是苏皓能骑上这么漂亮的自行车,金子昂就也觉得脸上有光。
上回苏皓来的时候给金子昂带了好几斤猪肉,这件事院子里讨论了好几天,如今看到苏皓又来了,而且换上了新衣裳,骑上了自行车,精气神比之前还好,立马就全都看向了他。
齐雪雪认出了苏皓不由得有些意外,没想到苏皓还认识这个院子里的人。
她之前就听人家说,苏皓买了一辆崭新的国牌自行车,看起来特别帅气拉风。
今日一看,果然是名不虚传。
苏皓哈哈笑了笑:“是啊,住在村子里,要是没个自行车来回的也不方便。”
“金哥,这是我刚买的海参,我们中午炖了吃呗?我还想吃红烧的!”
“那没问题啊,兄弟,你下次想说直接让我做就行,咋还自己带食材过来,这海参可比那猪肉还贵,你也真下得去手!”
院子里的人一看到苏皓拿出了整整二斤海参,一个个羡慕的眼珠子都红了。
这海参的价格大家心里可是有数的。
苏皓上回拿来那么多猪肉就已经很了不得了,结果这回人家拿来的更值钱了。
而且,苏皓买的海参可不是那小头的边角料,而是大个的,看着都觉得好。
“呀,你买的海参真够大的!我一个厨子都没怎么见过这个个头的。”
金子昂的语气虽然带着几分夸张的成分,但是住在这四合院里的基本都是穷人,很多人连海参是什么味儿都不知道,听到金子昂这样说,全都默默的舔起了嘴唇。
苏皓虽然很愿意给金子昂撑场面,但也确实有点后悔自己今天过来了。
这场面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尴尬。
好在金子昂很快就鸣金收兵了,他帮苏皓把自行车推到了院子里,又故意在路过魏高驰身边的时候,抖了抖手中的海参。
魏高驰的确是被刺激到了,下定了决心,中午也得搞点好肉好菜。
一方面,齐雪雪第一次上门,不能搞得太寒酸。
另一方面,也是要好好跟金子昂叫叫板!
没过多久,院子里就传来了阵阵的肉香,混合着海参的香气,把大家伙馋的直流哈喇子。
魏高驰家里这边,万碧也是个大馋鬼,买来的肉本来就不多,应该可着喂过门的儿媳妇吃才对,可这个老东西却连让都不让自顾自的大口吃肉。
不过仔细想想,这也很符合她的身材。
如今家家户户都穷的要命,唯独她又白又胖,成天挺着大肚子在院子里闲逛,可见,好的都叫她给吃了。
齐雪雪也很想吃肉,可毕竟是头一回来人家家里,总还是要矜持点的。
魏高驰担心太早暴露本性,会把齐雪雪给吓跑,就对母亲说道:“妈,你别吃的这么急呀,昨天才给你做了排骨,你怎么今天又吃这么多?”
魏高驰昨天哪里吃上什么排骨了,说这话不过就是给齐雪雪听的而已。
万碧撇了撇嘴,“哎呀,你手艺太好了,这肉这么好吃,我当然停不下来呀。”
“雪雪,你别客气,想吃自己夹就行了。”
万碧嘴上说的好听,可是肉都快被她一个人给吃完了,还轮得到齐雪雪呢?
因为是周末的缘故,金微笑白天没有课,所以中午又是三人一起吃饭。
不过金子昂心情似乎不大好,海参做好之后,他就一个人喝起了闷酒。
苏皓当然知道金子昂在懊恼些什么,便拍着他的肩膀说道:“金哥,你可千万别气馁。”
“连那种垃圾都能找到这么漂亮的媳妇儿,你以后的老婆肯定会更优秀的!”
“唉,人家都说好汉无好妻,赖汉娶花枝,我看那小子是真的走了狗屎运了。”
“算了,不说这些,来我们两个再喝一杯!”
说到喝酒,苏皓可一点都不打怵,他的酒量在平安村绝对是数一数二的。
只不过以前一喝了酒,苏皓就总是胡来,家里的钱也几乎都喝空了。
如今重活一次,苏皓总是很克制,哪怕去吃席也不怎么喝酒了。
不过今天情况特殊,金子昂的心情实在是不妙,所以苏皓就陪了几杯。
金子昂的酒量实在是不怎么样,闷头喝了几杯之后就有点大舌头了,脸也变得红了起来。
“弟弟,真不是哥眼红别人,但哥实在是想不明白。”
“你说我这个人到底是哪里有问题呢?”
“我们这院儿里一个两个的都娶上媳妇儿了,媳妇还一个比一个漂亮,就我现在还打着光棍,他们背地里指不定怎么笑话我呢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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