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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到官职——他已经二十三岁了,父亲在他这个年纪,早已是名噪京都。虽然父亲对当年事讳莫如深,陶绰之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一些掌故;初搬来这里的时候,他拾掇屋子,从个不显眼的奁盒里翻出过两块玉璧,用绛红丝绦系着,随便瞄一眼便知是御赐之物;还有一包包陈年变质的五石散,数量之多,竟算不出能抵自己几年的俸禄。这些都使陶绰之对自己父亲当年的辉煌深信不疑,因此也越发自卑。
人道知耻而后勇,陶绰之自卑之后,便是发愤图强要打入建康的士族圈子。凡是修禊雅宴他都积极参加,五石散虽因父亲严禁不敢尝试,但为了与士族子弟们套近乎,他也一早皈依了天师道。这两年打醮诵经,符水喝下不少,人却没见长进。
庭中侍儿抓着一只麻雀,兴奋地叫喊声唤回了陶绰之神智,他略微怔了怔,又望着冬日晦暗的天空叹了一口气。身旁婢女适时递来黄铜手炉,陶绰之信手接过,指尖轻轻碰擦到婢女嫩滑的手背,惹那豆蔻年华的少女羞红了双颊。
陶绰之瞥了她一眼,笼着手炉低下头,越发像个糟老头般佝偻起瘦削的脊背。
其实陶绰之生得非常好看。
单就五官而言,他完全承继了父亲的样貌,并且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,眉眼比父亲耐看得多;但他的致命伤在于——他几乎可以完全被形容为:老实木讷、枯燥无味、畏首畏尾、毫无风度。
在现今讲求风度的大环境下,陶绰之既然如此金玉在外败絮其中,那么即便有人认同他的美貌,也实在无法苟同他的气质——无怪乎半潦不倒地混到今天,还是个小小的司徒掾。
一阵北风吹进庭院,侍儿们叫得更欢了。陶绰之缩缩脖子,耷拉着脑袋钻回了内室。
回到内室继续写家书,他洗了洗笔,暗暗思忖也许该给父亲回封信了。
“写是好写,可是往哪儿寄呢?长沙还是蒲圻?”陶绰之自嘲地笑了一声。
这么多年,不是不恨的。
他曾经也无比敬爱和崇拜父亲,在天真烂漫不知疾苦的年月,以为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人;然而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打击,将少年锐气生生消磨。
他眼睁睁看着父亲与蒲圻叶家那个混蛋鬼混在一起,母亲遭受长年冷落,最后郁郁而终。起初也求过闹过,可是没有用——那是他头一次知道,什么叫做“漠不关心”。
从此发誓不要做父亲那样的人,发誓不会辜负任何人,自从十七岁成婚以来,即使常年出仕在外,他都坚持每一旬给妻子写一封信,哪怕内容单调重复、枯燥乏味——没情趣风度也不能怨他,一样米养百样人,总是个性使然。
翌日上朝,陶绰之依旧缩着脖子入宫点卯,他的袍子下面虽说套着半旧的灰鼠皮裘,寒风一吹,还是难免冷飕飕的。同僚中有好事子弟远远看见他来了,怪笑着上前招呼:“重仁兄,看不出来啊……”
“嗯?”陶绰之战战兢兢抬起头,瞠着眼傻乎乎地问,“看不出来什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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