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八读书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第五十三章 炼药师公会(第1页)

第五十三章炼药师公会

战皇,那可是至少拥有七品战魂的存在,放眼大燕王朝,明面上也没有几个,几乎是大燕王朝最顶尖的那些人。

“如果老混蛋真的是战皇,那以后我们就可以在大燕王朝横着走了。”胖子笑了笑,心中开始歪歪起来。

“先回去把,大家尽快突破战尊境,以后面对战尊修士,也有几分把握。”凌风点点头。

“你们带着小金先回去,我去办点事。”萧凡说道,摸了摸小金的脑袋。

不待几人反应,萧凡已经转身离去了。

“老三怎么这么神神秘秘的?”胖子小声嘀咕道,他们四人中,实力最强的明明是凌风,但是萧凡最让他看不透。

“走吧。”凌风眸中闪过一缕精光,何止胖子看不透萧凡,他也看不透丝毫。

半盏茶的时间后,萧凡在一间服装店买了几套衣服,又在路上买了几个面具,找到一个偏僻的角落换上一身黑色长袍,带上一个笑脸面具。

“这打扮,就算小魔女应该也认不出来了吧。”萧凡微微一笑,随后摊开手中,手掌心徒然出现一枚黑色的戒指。

如果让凌风他们看到,肯定会震惊不已,这不就是孙梓手中的那枚魂戒吗?

“魂戒只有原来主人死了之后才能有用,现在孙梓死了,也算是无主之物了。”萧凡目光灼灼,一丝魂力渗入魂戒之中,魂戒突然绽放出黝黑的光芒。

这一瞬间,萧凡感应到了魂戒中的小空间,空间不大,也就三个立方米,里边堆满了杂七杂八的东西。

萧凡扫了一眼,大概有四十来万下品魂石,还有数百颗中品魂石,其他的都是一些衣物,对萧凡来说没有太大的利用价值。

“霸道天拳?”突然,萧凡的目光落在一本破败的书籍,正是之前孙梓施展的五品战技霸道天拳。

“孙梓,果然不愧是孙子,竟然给爷爷送了这么多好东西,这霸道天拳的价值,可不比魂戒低。”萧凡笑道,“回头再好好修炼,现在,还有要紧的事情办。”

话音刚落,萧凡便脚踩迷踪步,几个闪身消失在巷子之中。

炼药师公会,是战魂大陆三大公会之一,历史悠久,不知道存在了多少年,这里售卖各种灵草和药液,乃是大部分炼药师向往的地方。

炼药师作为战魂大陆不可或缺的三大职业之一,无论在哪里,都是备受瞩目的存在,而大部分炼药师,都会加入如同炼药师公会这样的势力。

成为炼药师公会的炼药师,一来可以低价得到需要的灵草,二来也可以借助炼药师公会销售自己炼制的药液。

相比于猎魂师和铸造师而言,炼药师所耗费的魂石可是一个天文数字,这也是炼药师的地位比猎魂师和铸造师高的原因之一。

这时,一个裹着黑袍,带着面具的人走入炼药师公会,黑衣人自然就是萧凡。

走入炼药师公会,灯火通明的大厅映入眼帘,大厅中央,摆放着许多水晶柜台,柜台之内,琳琅满目,有药瓶,也有灵草。

大厅很大,即便人影绰绰,也不显得特别拥挤,萧凡径直来到一个柜台面前,一个漂亮的女侍者走了过来。

“先生,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?”女侍者眼中闪过一丝古怪之色,不过仅仅一刹那,便露出了灿烂的笑容。

热门小说推荐
别叫我邪神

别叫我邪神

这位朋友,能占用您一点时间吗?我希望能跟您介绍一下我们伟大无上的全知之父、智慧之源、启蒙之主、引路之人——求知之神诺文。求知教派,这里没有任何条条框框,更不需要献身侍奉,唯一需要您付出的仅仅只有一点微不足道的努力。只要努力就能有所收获,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好的事情吗?真的不考虑一下吗?现在加入还能享受新人福利大礼包啊朋友!……...

蔷薇庄园

蔷薇庄园

蔷薇庄园作者:三月棠墨文案大雨滂沱的夜晚,沈嘉念衣衫破烂,狼狈地跪倒在男人的西装裤下,仰起的小脸苍白如纸,嘴唇颤抖乞求:“救我……”黑伞下,男人的脸庞看不真切,只闻得一声短促的轻笑,辨不出情绪。边上的陆彦之暗忖:这姑娘找对人了,他这位好友平生爱好就是捡一些流浪的阿猫阿狗回去养。别以为此人爱心泛滥,远的不说,上个月带回去那流浪...

赤松游

赤松游

我本欲平凡度日,奈何生逢乱世以至家破人亡,我本喜文怯武,却无奈走上修炼一途,本想此生再无变数,却有幸得以他人庇护,正自心中感激之时,又哪想到命运再生变故……......

综武:剑出华山

综武:剑出华山

天不生我施宗义,华山万古如长夜!什么是正?什么是邪?心正则无不正,心邪则无不邪!剑出华山,风云变色!——本书坚决不会烂尾,保底至少180万字。偶尔一不小心就会日更过万,诸位大佬们请尽管放心养鱼。~目前是每天稳定更新四章。具体时间是每天早上8:00更新两章,下午18:00又更新两章。观书如镜,映照内心~祝各位大佬观书......

鸿蒙道宗

鸿蒙道宗

秦风在八岁那年亲眼目睹父母被妖兽抓走,自己侥幸躲过一劫,在一次外出时遇见妖兽,被修仙者所救,见识到修仙者强大之后,立志也要成为一名修仙者,后来加入鸿蒙道宗,开启了自己的修仙之路。......

瞎混在民国

瞎混在民国

徐石头,一个兼职小特务,他有一块残破的绢画,可以让他像蜘蛛一样等待猎物自投罗网,他天生的长短脚,熟人都叫他柺五,和家人一起生活在黄埔江边……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