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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家。
郑浅浅抓着把大蒲扇,正站在院中的石榴树下使劲扇着。
他不是在给他自己扇风,他在给他大嫂石菊和赵亭扇风。
石榴树下,赵亭和石菊正在清洗猪头。
猪头这样的大件,很少会有人买整个,所以郑家都是切开了卖。
不过从前郑家都是卖生猪头,现在要卖熟的。
大热天的,收拾猪头是个辛苦活计,要刮毛,要清洗耳朵、鼻子、牙齿等处的脏东西,赵亭和石菊两人都出了不少汗。
郑浅浅是负责烧火炖大骨头的,他往灶里塞了几根比较粗的木头慢慢烧着,他则是抓着蒲扇给赵亭和石菊扇风。
赵亭拿着个猪毛做成的刷子刷猪鼻子,他闻着大灶里飘出来的香味,脸上带了笑:“竹哥儿的厨艺真棒,这次的大骨头一定能卖的很好。待会儿咱们用竹哥儿给的调味方法炖猪头,味道也一定很好。”
“味道的确好,待会儿我要啃一块。”
郑浅浅说着吸了吸鼻子,他家里炖肉,从未炖出过这么香的味道。
但石菊并不乐观:“竹哥儿的手艺的确好,但对方的也不差,而且对方比咱们的价格便宜。在味道都不错的前提下,人们肯定会买便宜的那个。”
昨天对方也开始卖熟食,价格依旧比他家的便宜,而且味道还好,于是对方的熟食很快卖完了。
对方卖完了,他家的就没卖完。
镇上百姓的购买力是有限的,买了对方的,肯定不会再来买他家的了。
卖不完的熟食的确可以多放两天,但这种天气,放久了还是要坏掉。
郑浅浅听得这话,对大骨头的渴望瞬间没了。
赵亭也皱起了眉:“要不咱们继续降价?”
“爹不愿意。”石菊摇头:“爹打探清楚了,对方原本是个猎户,后来娶了一个小地主的女儿,夫妻俩人想做点生意,于是就在镇上开了个肉铺。”
“他们铺子里卖的猪肉、青菜鸡蛋这些,大多是他那个岳父地主安排的。凭对方的家底,降价的话,咱们拼不起。”
郑家虽然比一般的村人富裕,但还是比不上人家地主。
“……他们可以去其他地方开肉铺啊!”
郑浅浅咬牙。
“在县城开肉铺的话,成本太大。镇子那边的房子价格低,每月逢十就是大集,人多,热闹。”
石菊苦笑。
“要不咱们去走街串巷的卖猪肉?”郑浅浅想了想,又道。
在镇上争不过对方,那干脆避让好了。
“……那咱们就是灰溜溜离开镇上了,爹在镇上卖了三十多年肉,他肯定不甘心。”
石菊叹气,一张脸皱成了苦瓜。
郑浅浅闻言,咬了咬唇,是啊,他爹不甘心,卖了大半辈子猪肉,临老了,该儿子接过去杀猪刀了,结果这铺子却是要开不下去了。
一辈子的心血就这么没了,这对他爹的打击就好似白发人送黑发人,愁的这几日不仅不喝小酒了,饭量也减了一半。
但是,在他们这些家人跟前,在外人跟前,他爹还得强颜欢笑,一副没事人的样子。
“还有,走街串巷的话,岂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咱们生意出问题了。”
石菊又道。
郑浅浅:“……”
是哦,若真的走街串巷卖猪肉,那的确是所有人都会知道他家生意出问题了。
他从前爱看热闹,爱说公道话,若是被他笑话过的人知道他家生意出问题了,肯定要跑到他跟前笑话他。
“可是,再这样下去的话,大家早晚都会知道咱们生意被抢了。”他叹气。
现在麦收结束,村人起早贪黑辛苦了一个多月,按照惯例,会吃些好的补一补。
相比较县城,村人还是更爱去镇上,毕竟近一点儿。
村人到镇上一瞧,对方的肉铺热热闹闹,他家门前冷冷清清,这怎么瞒得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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